上個月,Jackson Yee申請凍結涉案公司資產被熱搜。事情的原因不是傑克森·易做錯了什麽,而是涉事公司在沒有簽合同,甚至沒有提及此事的情況下,使用傑克森·易的肖像賣東西。後來Jackson Yee壹紙訴狀,以侵犯人格罪將兩家公司起訴至法院。後來他申請凍結了這兩家公司的資產,共計1.6萬余元。
很多人會覺得,不管有沒有簽相關合同,也不管有沒有接受代言,說明星的肖像被實際使用是正常的。其實用了就用了,沒必要大驚小怪。但是隨著這兩年越來越多的明星因為代言公司違法,最終導致個人形象受損的事件層出不窮,所以Jackson Yee的行為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代言人的形象其實和公司的形象息息相關。所以公司壹旦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實際上可以說是代言人職業生涯中的黑暗壹筆,實際上會對以後的職業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
讓我們回到凍結資產的部分。其實很多人可能不明白壹件事。在訴訟之前,他們應該實際申請凍結相關資產,否則後續是沒有辦法要求償還相關賠償的。Jackson Yee的團隊正是基於這種考慮才選擇凍結相關公司的資產,所以說的並不過分。可能有人會覺得,說傑克森Yee為什麽在乎那些小錢沒什麽大不了的,給個教訓也沒什麽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