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保證物資和救援力量流通的高速公路不封閉,但在疫區出入口實行交通管制,防止疫情擴散,保證疫區急需物資和人員的流通。當地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通知提出的“五個嚴禁”的要求,也就是說,嚴禁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封堵省幹線公路、硬隔離或切斷農村公路、阻斷應急運輸車輛通行、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省界、省幹線公路設立防疫檢疫點或檢查站。同時,加強部省聯合會商和調度,根據各地反饋意見,指導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積極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封閉公路的開通工作。
綜上所述,疫情期間,保證物資和救援力量流通的高速公路不會封閉,可以選擇走高速公路,也可以不走高速公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防治工作。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
關於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下保持道路暢通工作的通知
第壹
明確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嚴格落實“壹破三應急”要求,也就是說,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確保道路交通網絡暢通、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暢通、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物資運輸通道暢通,全力保障路網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