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直接寫“欠XX工資,XX元,定於X年X月X日歸還。只要簽上妳的名字和日期。需要註意的是,借條壹旦開出,雙方關於欠薪的法律關系就會發生變化。本來就是勞動關系。借條開出後,就變成了普通的欠款法律關系。員工可以直接拿著借條起訴法院,無需勞動仲裁。所以拖欠工資盡量不要寫欠條,後期維權很麻煩。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需要額外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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