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企業單方面強制員工降薪是違法的;如果已經與員工協商並達成共識,法律允許降薪;當然,如果單位本身的薪酬結構中存在績效工資或者浮動工資,那麽正常的績效考核導致合理的薪酬調整是允許的。
法律客觀性: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中勞動關系處理的通知。企業因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可以通過調薪、輪崗輪休、縮短工作時間等方式穩定崗位。通過與員工協商,並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定崗位補貼。在壹個工資支付期內企業停產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工資支付期限超過壹個的,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未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