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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開店罰款多少?

法律分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如果在疫情期間操作,可以按照我國《傳染病防治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罰款。所以建議按照國家法律操作。疫情期間企業經營是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致使商品價格大幅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654.38+萬元、654.38+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654.38+0萬元、5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除前款規定外,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處罰。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可處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登記和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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