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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聚集的人數。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最好不要聚集,因為有感染的風險,會危及公眾的安全,嚴重的要拘留。聚合活動分為小規模聚合活動和大規模聚合活動。小型聚會活動是指在家裏打麻將,在單位上班,在小工地上。大型活動是指人數眾多,達到近百人或數百人的活動,如遊行、音樂會、聯歡晚會、大型晚會等。群體聚合是非常有害的。眾所周知,病毒傳播的主要途徑是通過呼吸道和黏膜接觸的飛沫傳播。沒有結塊,可以切斷傳染源,避免被感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威脅放火、爆炸或者投擲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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