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方式的不同,離婚在法律上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壹種是協議離婚;另壹種是訴訟離婚。由於離婚類型的不同,離婚手續的辦理也略有不同。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的,雙方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協議不成,可以選擇提起離婚訴訟。想離婚的壹方需要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原告身份證、被告戶口簿、結婚證、感情破裂證據、離婚訴狀壹式三份。《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