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選擇法律的時間。所謂協議選擇法律的時間,是指當事人選擇法律的時間問題,這是壹個時間的概念。關於當事人選擇法律的時間,壹般認為可以是合同訂立時,也可以是合同訂立後。目前,大多數國家允許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後選擇新的法律,並改變原來的選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後選擇法律的時間:壹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後選擇合同的適用法律,包括合同訂立後爭議發生前,合同爭議發生後;
第二,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後,通過協議變更其訂立時選擇的法律。在這個時間點上,只要合同當事人自願選擇的法律同意,不違反法律規定,是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三條當事人可以依法明示選擇涉外民事關系中適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