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過失引起森林火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引起森林火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森林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森林火災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壹,燒野蜂包的人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涪陵區兩處山火已全部撲滅,過火面積約500畝和300畝。重慶滅火取得重大勝利。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重要設施損失。
根據上述兩個安全法和刑法,放火焚燒野蜂包裹的原住民老人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為放火不是故意,沒有人員傷亡屬於主觀故意犯罪,所以不會判處死刑。
但是,老人的犯罪記錄將伴隨他壹生,除了法律責任,他還將面臨民事責任:
如果火災或縱火造成損失,當事人需要支付所有損失。
撲救森林火災的費用也需要有關各方共同承擔,直到無力承擔為止。
非法用火者不僅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其父母的犯罪記錄將伴隨壹生,其子女將被限制參軍、進入公務員隊伍和就讀憲兵學院。
第二,這次山火的損失很讓人感動。重慶山火造成的損失暫時無法估量。堆積如山的滅火器,轉移的群眾,各地區官方出動的消防救援力量,民間自發組織的摩托車隊後備補給線,被燒毀的林木,這些都是很難用金錢來衡量的壹個數字。燒野蜂套餐的人是賠不起的。數量太大,他們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盡可能多的賠償。所以,通過這次事件,我們壹定要牢記,在山區絕對不能隨意用火,尤其是在這種幹燥的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