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壹個著名的法律人。壹天,在睡夢中,他突然看到壹個人來問他壹些事情。新來的人看起來很謙虛,很有禮貌,就答應了。過了幾天,夢裏出現的那個人又出現了,這次是要帶他上法庭,後來才知道這個地方方便黑社會。從此,這位著名的紳士會在午休時和晚上睡覺時下地獄作出判決,也就是冥界的法官。後來有人找他,編了壹本書,記錄了冥界發生的壹切。
根據書中記載,法律界名人在黑社會做了四五年的法官,主要負責華北五省人死後十個月內的案件,超過這個時間的不歸他管。當被問及為何成為冥界判官時,他上輩子做這份工作,在婚姻的引導下,這輩子又做了這份工作。
據他介紹,黑社會沒有相關法律約束行為,但妳可以根據案件本身來判斷,不需要過多考慮。人的善惡可以通過看頭頂的紅黃黑白光圈來判斷,從中可以知道人思想的善惡。另外,人看不見鬼神,但鬼神能看見人,能聽見人類聽不見的聲音,各種行為壹目了然。
其實陰間的很多東西和死人是壹樣的。黑社會有黑社會的語言,有黑社會應該遵守的制度。但是基本上死人是看不到冥界發生的事情的,但是有上面提到的去冥界解釋自己經歷的壹切的人。有可能是冥界的人來死人,也有可能知道死人發生了什麽,所以沒有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