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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貸款新規

法律分析:壹是落實風險控制,要求商業銀行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獨立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有重要影響的風險控制環節,嚴禁關鍵環節外包。

二是明確了三個量化指標,包括出資比例,即商業銀行和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合作方出資比例在單筆貸款中不得低於30%;集中度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單壹合夥人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壹級資本凈額的25%;額度指標,即商業銀行和所有合作機構資金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總貸款余額的50%。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壹條商業銀行應當構建有效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批和風險定價模型,加強統壹授信管理,運用風險數據,結合借款人現有債務,審慎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確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授信方案。

第二十二條商業銀行應建立人工審核機制,作為風險模型自動審批的必要補充。商業銀行應明確人工審核的觸發條件,設置合理的人工審核操作流程。

第二十三條商業銀行應當以數據電文形式與借款人及其他當事人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件。借款合同等文件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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