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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不同意做基坑檢查就不能開工嗎?

法律分析:是的。在建築工程施工中,基坑是目前非常普遍的現象。地下車庫、地下商場及地下設施(室外消防池、生化池等。)都需要挖掘。基坑開挖也是壹項非常危險的工作。要做好放坡和支護工作,控制地下水和地表水對邊坡的影響,根據不同的土質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運行和防護的需要,在設計文件中標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對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有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人員安全、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議。設計單位和註冊建築師及其他註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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