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是有效的,但如果真實意思所保留的事實為相對人所知,則是無效的。
2、虛假表示,是指表意人與相對人合謀作出虛假的意思表示。
如果虛偽是指隱藏的行為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是有效的。
3.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數量等有錯誤的認識,使行為後果與自己的意思表示相違背,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可撤銷的
4.誤傳是指由於意思表達的錯誤而導致的意思和表達的不壹致。
可撤銷的
5.欺詐是指壹方當事人故意編造虛假信息或者隱瞞已確認的信息,是壹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民法的規定無效;合同法規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無效,否則可以撤銷。
6.脅迫是指以非法目的,使用某種方法對他人造成巨大精神壓力或者直接對他人身體實施暴力脅迫的行為。
民法的規定無效;合同法規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無效,否則可以撤銷。
7.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或者困難處境,迫使其作出違背自己本意的意思表示,接受對自己非常不利的條件。
民法的規定無效;合同法規定是可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