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購銷合同需要載明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產品規格、產品質量標準、產品包裝、交貨方式、價款或者報酬、違約責任和結算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載有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題材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
雙方可參考每份合同。
二、如何填寫貸款所需的購銷合同和收款單據
我不會~ ~但是還是要笑~ ~ ~:)
三、銀行貸款必須是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
需要,理由:貸款前,銀行需要了解借款人的貸款用途。買賣合同只是證明借款用途的證據之壹,其他合同和其他書面材料也可以用來證明借款用途。對於商人來說,往往是可以通過銀行貸款獲得流動資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嚴格審查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實現抵質押的可行性。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能夠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