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安罰款收繳管理系統

公安罰款收繳管理系統

除依法應當銷毀的物品外,公安機關依法沒收或者收繳、追繳的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或者上繳國庫,沒收的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的拍賣、變賣款和沒收的保證金,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私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申請人和被保護人的身份、服務地址和聯系方式;(二)請求事項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請求保全的數額或者爭議的標的;(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或者被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五)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財產資料或者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擔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規定的事項。債權人在法律文書生效後進入執行程序前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並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第二條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應當由立案、審判機關裁定,壹般應當移送執行機關執行。

第三條在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通過仲裁機構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書及其他有關材料。人民法院決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駁回申請的,應當將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並通知仲裁機構。

第四條人民法院受理財產保全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後五日內作出裁定;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在五日內實施。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 上一篇: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認定工傷的方法有哪些?
  • 下一篇:公司做六休壹休息合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