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驗資報告是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等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證明資金真實性的文件。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必須經過法定驗資機構驗資,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是表明公司註冊資本的合法證明。
2.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法定驗資機構為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驗資機構驗資後,應當出具驗資報告,連同驗資證明材料及其他附件,壹並提交委托人,作為申請註冊資本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登記事項應當包括:(壹)主要經營場所;(3)執行事務合夥人;(四)經營範圍;(五)合夥企業類型;(六)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承擔責任的方式;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付款期限;出資方式及評估方法。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合夥期限。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以下簡稱委派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