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銀行錯轉了1萬元到我的賬戶。銀行失職責任很大,我不負責。畢竟我不是偷著騙,而是坐在家裏錢從天而降。同時我也沒有侵占銀行的錢,只是被網貸公司拿走了。
如果我有能力歸還654.38+0萬元,我應該把錢還給銀行,避免麻煩。問題是我根本沒有654.38+0萬元,只能讓銀行找法律途徑起訴我和網貸公司。我不知道起訴需要多少時間。
銀行走起訴程序的時候,基本上銀行和法院都會督促網貸公司返還這654.38+0萬元,但和我沒有關系。如果有,網貸公司會找我還錢,但是沒錢我會很孤獨。有膽就不用還了。
同時,我連錢都沒碰,現在也沒有了。讓我還,不然銀行就去網貸公司還。如果不是銀行或者什麽人讓我不開心,那麽我可以大膽的說,是幫了妳壹個忙。僥幸賺來的錢不還,何苦還呢?
雖然我欠網貸公司錢,我和它之間的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需要履行還款義務,但前提是歸還的錢必須來源合法,即我有壹定的所有權;銀行誤轉給我的錢本質上是非專有的,這類資金不能用於償還網貸,我根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後,反過來說,如果我沒有開通網貸自動扣款功能,但是看到賬戶突然增加了1萬,我直接拿回網貸很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妳故意用了好不容易拿到的錢,被銀行起訴後可能要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