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辭職是什麽意思?

辭職是什麽意思?

引咎辭職是指領導因自身過錯主動辭去領導職務的行為,是領導自我追究過錯責任的壹種形式。引咎辭職和主動辭職的區別在於,主動辭職的人不是擅自離職,而是因為自己的錯誤而辭職。自動離職是員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強行終止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的行為。部分員工因不允許辭職或要求解除合同未獲同意,擅自離職或違約離職;壹些員工沒有說明原因就離開了;有些人受優待誘惑,擅自“跳槽”等。都屬於自動離職的範圍。辭職是因為壹定的損失或者壹些不良影響,領導為了承擔責任做出了辭職的選擇。我不想辭職,但不得不做出需要承擔不良後果的不得已選擇。公務員法第87條。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工作變動,依法需要辭去現任職務的,應當辦理辭職手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可以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主動辭去領導職務。因工作中嚴重失誤或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的領導成員,或對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領導成員,應引咎辭去領導職務。領導成員因其他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任領導職務,或者應當引咎辭職,不提交辭呈的,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
  • 上一篇:如果壹棟樓連起來發生意外會怎麽樣?
  • 下一篇:幼兒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培訓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