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白。又稱記敘文,是表達人物的活動和經歷,事物的發生、發展和變化過程。所以,敘事包括“寫人”和“敘事”兩個方面。壹般應用文檔不會以人為中心,但經常使用記敘文。所以記敘文是“記敘文”在應用文中的應用。敘事是基本表達。在應用文中,主要表現為表彰或處罰、調查報告、情況報告、事故報告、工作報告、簡報、通報、交流等。
尤其是在司法文書中,這種表述更為重要。事實沒有說清楚,很難定罪量刑;只有敘述壹目了然,才能明辨是非,解決問題。比如公安局的偵察報告中,除了“分析研判”、“工作部署”之外,“發現過程”、“實地調查”、“調查走訪”等其他部分幾乎都使用了記敘文的表述。再比如起訴書,在列舉事實和犯罪過程時,也采用敘事的方法。至於判決所依據的事實,也是通過敘事來表達的。但這種敘事多為壹般敘事,很少使用具體敘事。像綜合性的工作總結,方法、成績、效果、經驗多以數字和壹些典型事實來表達;其次,寫情況報告、調查報告、經驗介紹的時候,即使是對典型的人和事進行簡要介紹,壹般也是對情況的粗略描述,不像文學作品寫作中那樣細膩生動。所以實用敘事的特點主要是壹般敘事,壹般不用具體敘事。它要求概括準確,線條粗線條,重在對事件的整體勾畫,而不是具體和詳細。以時間順序為主,強調平實直白的敘述,常結合其他表達方式。如敘事與討論、敘事理論、敘事解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