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名稱和店名不壹樣沒關系,但是最好和營業執照名稱壹樣,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壹、《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的企業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的名稱應與登記的企業名稱相同。
從事商業、餐飲、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機關備案。"
2.店鋪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名稱相同,可以適當簡化。
比如營業執照註冊為“XX時尚服裝店”,店鋪的牌匾可以縮寫為“時尚服裝”。
三、但業務需要在營業執照規定的範圍內,不得超出範圍。
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功能相同。它們是公司的法律文件。根據相關規定,營業執照(正本)應懸掛在公司辦公室的明顯位置。
副本的存在是為了方便在公司經營中使用而設立的。如果日常工作中需要營業執照原件,可以使用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以折疊和打開的方式設計,便於攜帶。
數據擴展: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