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此事,胡錫進表示:目前輿論呼籲對陳吉誌等人從重判刑。對他們的重判需要在法律框架內執行。處理這個案子更像是壹個挑戰,而不是為了眾怒去突破法律框架。
我對胡錫進作為媒體人的言論的看法,首先我非常希望他們被重判。原因是他們不僅作案囂張惡毒,致人重傷,而且這壹事件實際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形成了強烈的綜合影響。只有對他們實施嚴厲的懲罰,才能有效震懾潛在的犯罪分子,形成與事件本身的影響相匹配的強大正義反應。
同時,對那些人進行嚴厲的量刑,也是對增加了焦慮和不安全感的廣大民眾的壹種安慰,為社會信心提供必要的支撐。如果給他們輕判,顯然不利於正氣的整風。
第二,我希望對他們的重判是依法做出的更重的判決,是完全合法的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判決,是準確罪名下的規定量刑的更重選擇,而不是附和民意,讓公眾滿意為第壹考量。此案在全國引起轟動,民憤洶湧。如何準確判斷,為法治提供壹個長期的經典示範,非常值得期待。
最後我想說,唐山案暴露了我們社會治理的壹些死角,加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安全,任重道遠。希望國家對此事的關註能夠產生額外的動力,推動基層法治建設,促進更多的人認識法律、遵守法律、保護法律,讓法律在我們的社會運行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