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印章所需信息:
1,核準註銷登記通知書;
2.雕刻的登記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指定委托書;
5.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公章、財務章等在公安局備案的印章。
註銷營業執照的流程:
1.先找營業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是原來發的。註銷時,正本和副本必須上交。如果丟失,要在當地報紙上刊登丟失聲明;
2.註銷還需要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必須是本人身份證;
3.本人不能到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但必須出具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
4.完稅證明。註銷前,檢查證照是否為兩證合壹的證照。如果註冊號印在許可證上,它不是完稅證明。如果是統壹的社會信用代碼,則是兩個證書的組合,需要壹個證書。國稅或地稅開具的證明;
5.準備工作完成後,就可以辦理了。辦理地點為轄區工商所。壹些省市已經統壹安排到行政服務中心。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第二十四條規定
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因撤銷、更名或者更換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當及時送交印章簽發機關封存或者銷毀,或者按照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