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註銷方法如下:
(1)準備相關材料,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原發原件和復印件的,取消時原件和復印件都要上交;
(2)到稅務部門辦理完稅證明;
(3)辦理註銷,攜帶所需材料到轄區工商所。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十二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註冊,並書面答復,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日期。
在取得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前,投資者不得以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二、辦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材料?
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股東、監事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照片;
3.公司註冊地址證明;
4.公司章程;
5.股東大會決議;
6.股東和監事簽署的公司承諾書;
7.工商登記註冊申請表;
8.境內有限公司需提交驗資報告;
9、特殊行業需提交行業審批許可證;
10、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11,其他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