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除了在休息時間裝修房屋,用噪音幹擾他人休息外,停放在居民區的機動車警報器長時間鳴響,被告知後不及時糾正;營業場所吸油煙機、室外空調噪音過大,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夜間在公共場所娛樂,影響他人正常休息的;為吸引顧客,使用高音喇叭叫賣或長時間播放音樂;使用音響設備、播放喇叭,影響他人休息或者工作的;在居民樓內夜間娛樂,影響鄰居休息以及其他制造噪音、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也視為“制造噪音”。被警告後仍不改正的,也將面臨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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