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和雙相情感障礙是內源性精神疾病,發病主要取決於患者自身的生物素質。不應將與工傷或職業病相關的內源性精神疾病與由工傷或職業病直接引起的精神疾病相混淆。精神分裂癥和雙相情感障礙不屬於工傷或職業性精神病。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職業病診斷應當綜合分析下列因素: (壹)患者的職業史;(2)職業危害暴露史和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3)臨床表現和輔助檢查結果等。精神分裂癥和雙相情感障礙是內源性精神疾病,發病主要取決於患者自身的生物素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壹)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