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從判決結果來看,楊偉東受賄案是確鑿的,每壹個事件都是有據可查的。比如2016至2018期間,楊偉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合作單位賄賂高達800萬元,為他人帶來便利和利益,並提交了證人和財產證據,讓楊偉東無法反駁,所以這次說證據充分。
據了解,楊偉東在任期間,多次收受合作單位賄賂,金額達855萬余元,性質極其嚴重和惡劣。他的被捕也是希望給壹些人壹個警示,妳壹定要經得起金錢的誘惑,不要做任何違法或者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否則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監禁!同時,根據此次事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妳是高管還是幹部,只要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所以有些人不要抱著僥幸心理去挑戰法律底線。
目前壹審判決已經結束,還沒有上訴的消息。希望通過這件事,能給壹些人敲響警鐘,讓他們放棄受賄的思想和行為,因為這樣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必然鋃鐺入獄,不僅影響家人和生活,將來即使出獄,形象也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