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的公章需要辦公室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使用、借用或丟失印章;
2.所有以公司名義發送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書或其他公司資料,必須通過申請才能使用;
3.公章文本不得復印或傳真,文本必須清晰正確,不得有塗改。如有塗改,必須在其位置加蓋公章;
4.公章必須與簽名姓名壹致,印鑒要正確清晰。如果是壹起簽字蓋章的,必須先簽字再蓋章;
二、公章的相關法律法規
因為公章代表了公司的很多權益,所以法律上也有很多規定,其中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之壹會有相應的處罰:
1.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和印章的;
2.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
3.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
4.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