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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貸是我的名字。離婚後誰來還?

第壹,車貸是自己的名字。離婚後誰來還?

1,車貸是自己的名字。離婚後誰來,需要根據以下情況判斷:

(1)車是婚後貸款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於同壹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2)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應納入分配,壹方私自轉讓同壹財產是違法的;

(3)出借人姓名為女方,女方為直接債務人,車輛為抵押物。貸款未還清前,車輛不得買賣、轉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77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需要哪些材料?

1.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

2.離婚協議;

3.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壹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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