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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權法院如何執行?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居住權產生的糾紛訴至法院,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後,居住權的判決可以執行。法院判決民事主體對該房屋享有居住權時,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保障民事主體的居住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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