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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老人在我的養老院摔倒導致骨折。養老院有責任嗎?

入住養老院存在服務合同關系。養老院有保障老人人身安全的義務。如果養老院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

如果養老院疏於照顧老人,那麽養老院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老人入住養老院,壹般會與養老院簽訂養老協議,雙方形成合同關系。養老院工作人員疏於看護導致老人摔倒,即養老院工作人員沒有很好地履行合同義務,應對老人摔倒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果養老院拒絕賠償,摔倒老人的家屬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養老院賠償。如果養老院認為沒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那麽養老院需要證明老人摔倒與養老院的工作沒有因果關系。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養老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老人在養老院摔倒摔壞了怎麽辦?

1,老人在養老院摔倒,如果是養老院的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8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的群眾性活動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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