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非法改裝車輛的處罰標準
1,駕駛未改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沒收違法裝置,對車主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改裝單位或者個人的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駕駛未變更動力裝置、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對車主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沒收非法改裝單位或者個人的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二、修改後如何辦理備案手續
1,登錄12123先排除車輛違章,違章處理後再對車輛進行備案;
2.致電車輛所在地車管所預約車輛備案(需提供車主身份證號碼和所在地);
3.攜帶身份證、行駛證、綠皮書到車管所拍照;
4.到指定窗口領取照片,復印身份證;
5.填寫車輛變更申請表,然後將照片、表格提交審核窗口並繳費;
6.等交警查車。驗車無誤後,可以到指定窗口領取新的行車本;
7.記錄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