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示形式是指不依靠語言或者文字等明示形式,通過壹定的事實推斷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壹種民事法律行為形式。雖然行為人沒有表示意思,但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認定行為人的某種客觀事實狀態是表示同意民事活動。
民事法律行為的默示形式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只有在法律明確規定行為人以默示方式表示意思的情況下,例如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放棄的表示。
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不辦理的,視為放棄遺產。
民事法律行為中的沈默形式: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之間有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的情況下,沈默才能被視為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