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毒品?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二、什麽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違反國家和國際禁毒法律法規,破壞禁毒活動,應受刑法懲處的犯罪行為。
戒毒治療壹般應包括三個階段:
戒毒-康復-重新進入社會的咨詢。
無病毒為了減少吸毒者停止吸毒後的戒斷反應,給出了對吸毒者進行藥物治療或控制其戒斷反應的過程。
恢復。戒毒後,吸毒者仍有心理依賴和壹定的身體依賴,對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斷反應會持續很長時間。因此,應在戒毒的基礎上進行康復治療,鞏固戒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賴。
重新進入社會的輔導也叫幫教。是指在上述兩個階段完成後,重點是幫助戒毒人員做好回歸社會的各方面心理準備。
強制戒毒後復吸怎麽處理?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的規定,強制戒毒後吸食、註射毒品的吸毒人員,可以給予勞動教養,並通過勞動教養強制戒毒。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7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於2007年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6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