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壹年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要不要坐牢?

壹年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要不要坐牢?

判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壹年,通常意味著罪犯不用坐牢,而是接受壹年的社區矯正。在這壹年的緩刑考驗期內,如果罪犯沒有犯新罪或者被認定為漏罪,並且遵守了有關法律規定,那麽緩刑考驗期滿後,原判刑罰就不執行了。

適用刑罰所需的條件: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改;

3.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利影響;

5.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1年緩刑1年的刑期,壹般不需要監禁,前提是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進行社區矯正,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罪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予以公告。

  • 上一篇:遊戲中做虛假宣傳違法嗎?
  • 下一篇:魚塘溺水死亡賠償標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