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輕傷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是受害人受到人身傷害後,接受醫療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所必需的費用;
(2)誤工費、因受害人從受傷到完全康復期間不能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而損失或減少的工作和勞動收入的補償費;
(三)護理費,是受害人因人身傷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支付的費用;
(四)交通費用,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為就醫或者轉往其他醫院治療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追尾的全責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1.發生交通事故,先報警,再報保險公司理賠,或者直接報保險公司理賠;
2.對於僅有外觀損失的輕微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的定損員也可以當場定損,涉及三賠時也可以當場賠付;
3.保險金額、損失金額確定後,收集壹開始沒有收到的資料,如維修發票、銀行卡、理賠等;
4、資料齊全,確定責任,報上級領導審核,匯款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