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以上的小型和微型非營運客車;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以上;
3.經營乘用車5年以上。這些車只要達到這個年限,就要每年復查兩次。
私家車作為非營運車輛,年檢時間較長。新車6年內免年檢,每兩年拿到年檢免檢標誌就可以了。如果是6年以上,10年以下,年檢周期是兩年壹次,也就是說,在10年,只需要年檢兩次。車齡超過10的中大型客車不屬於非營運車輛,壹年要參加兩次年審,因為作為乘用車,年審也是為了增加車輛的安全性。為了增加車輛的安全駕駛,必須每年對運行超過5年的車輛進行兩次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載客汽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