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何換股?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何換股?

法律分析:股權的變動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1.股東之間的相互轉讓,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部分股份,沒有任何限制。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具體流程是股東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在30日內回復。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他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立法的意義在於維護公司的穩定,盡可能讓公司的資金在股東之間流動。

第三,股東將股份轉讓給公司,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退股”。如果出現以下三種情況,股東可以請求回避:

(壹)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二)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修改章程的決議使公司存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壹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壹百三十八條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其股份。

  • 上一篇:遊戲國策
  • 下一篇:員工單方解除勞動關系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