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免於刑事處罰的犯罪記錄?
免於刑事處罰也會有相關記錄,同時公安機關會作為信息留存,裏面有犯罪記錄。免除刑事處罰不等於沒有犯罪,只是因為犯罪情節輕微或者有其他情形。它不同於無罪釋放。所以,會有犯罪記錄。免予刑事處罰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免予刑事處罰,是指因某種原因實施犯罪,需要受到刑事處罰,但由於自首或者其他情形,不需要接受刑事處罰。
2.比如有些政客有豁免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14周歲以下,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這不是法律漏洞,而是法律明文規定。
3.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4.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5、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