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2嚴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個體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行政重疊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在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並轉移給他人用於借貸。民間個人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確定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不含浮動)。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息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