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滿十八周歲,合法權益不可侵犯。
2.父母雙方都是監護人,有撫養和監督的責任。
3.虐待遺棄觸犯刑法,歧視女孩是陋習。
4.孩子有受教育的權利,不允許任意剝奪。
5.父母有很大的責任教育他們的孩子,註意他們的思想和行為。
6.中小學生註意學業,不壹定提前訂婚。
7.培養“四有”接班人,學校教育肩負著重任。
8.教師要以育人為己任,做盡職盡責的園丁。
9.全面發展道德第壹,社會課練技能。
10.學生權益受到侵害,老師要果斷制止。
11.殘疾少年進校園,家裏窮,雜費全免。
12.教育殘疾兒童的關鍵是身心補償。
13.保障殘疾兒童上學的權利,不得拒絕或刁難殘疾兒童。
14.特殊教育模式的轉變,“特殊學校”和“特殊班級”的新篇章
15.各級政府為早日實現“普九”目標創造了條件。
16.後進生有缺點,要耐心幫助他們。
17.學生的人格必須得到尊重,體罰是不能容忍的。
18.經常檢查教學設施,排除危險,確保安全。
19.集體活動講求實效,個人安全最重要。
20.知識孕育幼苗,教學秩序要保證。
21.組織團體和個人關愛孩子,獻愛心。
22.各種博物館、公園強調教育,學生不盈利。
23.同學們不要拒絕歌廳、舞廳這種娛樂行業。
祖國的花朵在生長,“精神食糧”要健康。
25.“淫穢”“暴力”有毒,嚴禁制造、販賣、傳播。
26.精細生產的食品和玩具應當是“健康”和“安全”的。
27.兒童活動包含在內,“吸煙者”止步,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