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實踐中,與公司有關的民事糾紛主要有以下幾類:壹是股權確認糾紛;2.股東名冊變更糾紛;3.股東出資糾紛;4.章程或者章程的撤銷糾紛;五、公司收益分配糾紛;6.股東知情權糾紛;7.股份購買請求權糾紛;8.股權轉讓糾紛;九、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有效性爭議;十、發起人責任糾紛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 *因公司設立、股東資格確認、利潤分配、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本條規定的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壹)因房地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經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繼承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