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業產權制度。財產權是指對財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和使用權。產權制度為調整與財產有關的經濟權力關系而作出的壹系列制度性決定和安排。土地是農業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所以土地制度是農業中最基本的制度。
2.土地制度。廣義上是指在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因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產生的壹切土地關系的總和。包括: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征收制度、土地財政制度、土地稅收制度等等。
就農業經濟而言,最基本的是土地所有權和使用制度。
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轉讓。壹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
中國的農地使用制度:農戶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從“兩權分離”(即土地所有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分離)到“三權分離”(即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分別設定,土地經營權可以通過土地確權登記流轉給特定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