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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和警察的區別

協警和輔警是壹個意思。嚴格來說是公安機關的輔警力量,不是警察。警察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公職人員,公務員的編制都在公務員考試裏。警察沒有執法權,沒有編制,待遇低,隨時會被辭退。警務協調主要在公安機關的基層部門。由於公安機關基層警力不足,無法在短時間內補充新生力量(公務員),基層出現了警務協調、聯防隊員、巡邏保安等輔助力量,且成本較低。全國各地的警察服裝都不壹樣。有的穿保安制服,有的穿黑色作訓服,有的甚至模仿警服。他們有制服,但沒有執法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二條人民警察必須執行上級的決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認為決定和命令有錯誤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意見,但是不得停止或者改變決定和命令的執行;提出的意見不被采納時,必須服從決定和命令;執行決定和命令的後果,由作出決定和命令的上級承擔。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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