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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過戶後車牌號是否自動保留?

汽車過戶後能否保留原車牌,視不同情況而定:1,機動車過戶雙方為夫妻,可保留原車牌;2.不能留著。機動車正常出售轉讓,車牌不能在原車上使用。車輛過戶時,需要重新選擇機動車號牌。車輛牌照是車輛牌照和車輛行駛證的簡稱。它是具有註冊代碼的硬式號牌,具有統壹的格式和樣式,由車輛管理機關對申請牌照的車輛進行審核、檢驗和註冊登記後發放。

如果要使用原車牌,申請使用原車牌的期限是車輛轉移登記、註銷、變更所有人後兩年內。也就是說,車輛售出後,我們可以在2年內申請使用原車牌,也就是說車牌會自動保留2年。

同時還需要滿足機動車所有人擁有該機動車並使用該號牌1年以上的條件,也就是我們在出售車輛時,該車輛已經上牌1年以上,也就是該車輛已經使用1年以上。還有壹個條件需要滿足。其實對於車輛買賣是不需要考慮的,因為在車輛買賣和過戶中,必須先處理車輛的違章,才能辦理車輛過戶。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登記變更、轉移、註銷後,原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機動車遷出、車主變更、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並使用原車牌號壹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經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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