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賠時,保險公司通常會主張10-30%的醫療費用總額不予報銷,費用由車輛和受害人按照事故責任比例分攤,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這讓人很生氣,尤其是車主。他們買保險的時候明確說全報了。為什麽出事後他們說不賠?!
吳律師長期在四川、重慶等地從事交通事故案件。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自費藥不能抵扣,醫療費用保險公司要全額承擔。
保險公司主張扣除自費藥品的原因:原因只有壹個,就是保險合同中有“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核定醫療費用”的條款,也就是單方面說合同不屬於國家醫保範圍。
吳律師主張自費藥品不能抵扣的理由:1。這壹條款並沒有明確規定超過國家醫保的費用不予理賠。2.這個條款就是霸王條款,明顯不公平。3.根據合同法,該條款無效。
在代理的幾個案例中,很多法院都支持律師的觀點,判令保險公司全額承擔醫療費用。
遇到這個問題的當事人可以聯系我們的律師,特別提醒吳律只接受川渝地區的咨詢和委托。
吳律師,四川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內江師範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經濟法外聘教師,熟悉交通事故中的各類疑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