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下證據
證據可以更好地幫助當局了解情況,給予相應的幫助,懲罰肇事者。
報警
記得在家暴的關鍵時刻撥打110報警,警察會在家暴現場值班。我們必須與警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聯系,以便獲得及時的援助和保護。
去法院
法院有責任維護受虐婦女的合法權益,可以選擇離婚或尋求保護。
4.找司法行政部門
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法律援助機構是司法部門的下屬單位,其重要工作是預防婚姻家庭糾紛、制止家庭暴力和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家庭暴力案件多移交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法律援助部門。因此,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
5.向民政部門尋求幫助
對於面臨傷害或無處可去的家暴受害者,民政部門可提供臨時庇護和救助,當地求助臺可安排短期免費庇護和居住。
6.找婦聯和社區幹部
妳可以求助於社區的“婦女之家”,或者撥打婦女權利熱線,向她們尋求支持、援助或推薦。也可以讓他們多做家訪,關註施暴者的變化,關註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7.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必須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壹般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特殊情況必須在24小時內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