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警,保護現場,積極配合警方取證。2.如果嫌疑人不確定,要註意自身安全,積極配合公安機關。3.及時跟進案件進展。4.根據案件性質和權益受損情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在中國,普通公民可以以三種角色參與刑事訴訟:被害人、證人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偵查階段,偵查人員可以當場口頭或者電話通知被害人、證人到辦案單位接受訊問,也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因此,在實踐中,除了通過強制傳喚將犯罪嫌疑人帶走外,被害人、證人、犯罪嫌疑人雖然角色不同,但在辦案人員通知後接受調查的方式上並無區別,僅通過外在方式往往難以區分其訴訟角色。多名犯罪嫌疑人在被電話傳喚後,也看到了相關傳喚文書並簽字確認。因此,明確家屬在刑事案件中的訴訟角色是親屬有效應訴的前提。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證人所作的筆錄稱為“訊問筆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筆錄稱為“訊問筆錄”。但在實踐中,對犯罪嫌疑人先用訊問筆錄進行調查,再轉入訊問的情況也很常見。所以,以記錄頭的話來區分訴訟角色,只是初步的參考意義,並不是絕對的。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傳喚犯罪嫌疑人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因此,如果家屬被電話告知去辦案單位,24小時後不回來(拘留)或者不完全恢復人身自由(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壹般由偵查機關作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偵查。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前壹定時間內,向人民檢察院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訴訟參與人送達按時到庭的訴訟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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