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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找什麽票報銷?

法律解析:1,高級管理人員福利費等費用不得以代用票報銷;

2.員工活動費用,除發票外,可報銷門票,但單筆金額不得超過500元;

3.原則上,營銷活動要求必須從超市進貨,必須有小票和發票。特殊情況下不能從超市整體購買的,可以使用代用票;

4.對於其他業務相關的情況,如發票原件不慎丟失,應出具特殊情況說明,經部門負責人和第壹責任人簽字後,可代票報銷。除上述範圍外,其他所有報銷費用均不得代票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並及時報送會計機構。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核原始憑證,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和補充。原始憑證記載的所有內容不得塗改;原始憑證如有錯誤,應由簽發單位重新開證或更正,更正處應加蓋簽發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由簽發單位重新開證,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會計憑證應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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