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私活是不被法律認可的。非公務員等特殊身份人員的個人可以兼職,做私活。
3,沒必要列出合同來回避,但是妳要加強管理,規範工作,每次派人發工單都要列出時間,地址,內容,並由員工簽字確認,並拿到復寫本。
4.可以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私自接活的,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和康復費;
(2)住院夥食補貼;
(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