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員工做私活發生意外怎麽處理?

員工做私活發生意外怎麽處理?

法律分析:1,做私活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2.做私活是不被法律認可的。非公務員等特殊身份人員的個人可以兼職,做私活。

3,沒必要列出合同來回避,但是妳要加強管理,規範工作,每次派人發工單都要列出時間,地址,內容,並由員工簽字確認,並拿到復寫本。

4.可以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私自接活的,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和康復費;

(2)住院夥食補貼;

(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 上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對違反導遊、領隊條例的行為有哪些法律責任?
  • 下一篇:孕婦受到驚嚇,對方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