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反訴,可以缺席判決,但如果沒有超過30分鐘說明理由,只要合理合法,壹般會繼續審理;但如果需要很長時間,那麽法院會另行處理。原告沒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否則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原告。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當事人應當在法院確定的開庭日期前,向審理案件的法院申請延期開庭。
原告也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采用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1,因健康原因無法出庭;
2.由於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無法出庭的;
4.其他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出庭。
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有兩種後果:
1.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出庭,例如采取強制其出庭的措施;
2、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準,處以十日以下拘留。
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委托代理人的,除離婚案件等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外,原告可以由代理人代理。原告可以不出庭,但需要出具委托書。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除非不能表達意思,否則還是應該出庭。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六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